證券代碼:000929 證券簡稱:蘭州黃河 公告編號:2020(臨)—40
蘭州黃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間接控股股東甘肅新盛工貿有限公司重大訴訟
進展公告
【中國國際啤酒網】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20 年 12 月 14 日,蘭州黃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間接控股股東甘肅新盛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盛工貿”)通知:新盛工貿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收到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七里河區法院”)(2019)甘 0103 民初 5222號《民事判決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的相關規定,現將該案有關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有關該案的基本情況
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新盛工貿以湖南昱成投資有限公司(新盛工貿第二大股東,以下簡稱“湖南昱成”)否決其延長經營期限的股東會決議違反湖南昱成持股目的的合同約定、與設定的義務不符、湖南昱成無權對新盛工貿延長經營期限進行表決為由,向七里河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七里河區法院已受理的相關情況,詳情請參閱公司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以下簡稱“指定媒體”)上的《關于間接控股股東甘肅新盛工貿有限公司重大訴訟公告》,公告編號:2019(臨)-47。
2020 年 4 月 24 日,新盛工貿收到七里河區法院(2019)甘 0103民初 5222 號傳票,該案將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上午開庭審理,詳情請參閱公司刊登于指定媒體上的《關于間接控股股東甘肅新盛工貿有限公司重大訴訟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臨)-15。
2020 年 5 月 12 日上午,七里河區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
二、有關該案的進展情況
2020 年 12 月 11 日,新盛工貿收到七里河區法院(2019)甘 0103民初 5222 號《民事判決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判決如下:確認原告甘肅新盛工貿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0 日及 2019年 9 月 27 日形成的股東會決議有效,經營期限自 2019 年 8 月 15 日至 2039 年 8 月 15 日。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于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訴訟進展情況可能造成的影響
本次公告的該案判決結果預計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影響。
四、簡要說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公司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公司將密切關注該案的后續進展情況并及時履行披露義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體正式披露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人民法院(2019)甘 0103 民初 5222號《民事判決書》。
特此公告
蘭州黃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